首先分享一條新聞真實案例,北京一家獵頭企業(yè)將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,通過各種渠道留證,控告被告科技公司接受了獵頭公司推薦的人才,卻未曾支付獵頭公司相應的酬勞,而該科技公司則辯稱此次推薦服務只是獵頭公司的試用性測試,在推薦人才服務之前并無具體費用以及違約金的協(xié)議,所以認為自己不應當付費。
通過以上案例所呈現(xiàn)的信息我們很難判斷誰是誰非,但通過這個例子卻能給廣大獵頭們起到了一個警醒的作用,即如何才能夠防止客戶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付費,甚至客戶公司拒絕付費之后獵頭該如何進行處理?
高邦獵頭支個招。
1.做好前期溝通工作,在還沒有開始推薦服務之前就和客戶企業(yè)進行一些各方面的溝通,包括招聘頻率,人才架構,人才薪資,服務費及如果萬一出現(xiàn)違約之后的相關處理情況都應提前做好規(guī)劃和約定。
2.在獵頭向客戶企業(yè)進行推薦服務之前,將所有確認過的細節(jié)均白紙黑字簽好書面合同,將其中所涉及到的推薦人數(shù),候選人面試成功后試用期時間,及相關費用等事無巨細各方面都需詳細進行羅列,并在雙方當面確認無誤后在進行簽字確認,以做到合理避免糾紛的作用。
3.請保留下任何雙方溝通過的證據(jù),例如QQ、微信、郵件、轉賬記錄、電話錄音等相關證據(jù),避免在一些糾紛面前,自己的辯解顯得蒼白而無力,人才給推薦了,錢卻一分也沒見到。
4.必要時候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,有些獵頭會覺得客戶企業(yè)這次沒有付費,但是最起碼建立起了初步的聯(lián)系,也許下次就會付費了也說不一定,這種奢望會讓獵頭越陷越深,成為這種所謂客戶的免費招聘基地,所以在必要的時候堅決的對這種客戶說不,連基本的費用都無法結清還談何以后的發(fā)展。
獵頭、客戶、人才三者本就是建立在信任和合同約定之間的合作關系,只有把握住每一個細節(jié),用心去對待,合理利用法律武器,終將無所畏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