獵頭服務推薦候選人成功后,部分客戶會要求獵頭公司提供候選人背景調查。原則上講,獵頭公司并不是專業(yè)的背景調查公司。西方國家的通行做法,背景調查是需要另行收取費用的,一般是收取候選人年薪的1-3%。但我國由于獵頭行業(yè)競爭激烈,背景調查便成為獵頭公司的“義務”,雖然我國也有專業(yè)背景調查公司,但客戶不愿意另行付費,所以,就將候選人背景調查的工作轉嫁給了獵頭公司。
既然是“無酬勞”的工作,要為客戶提供候選人背景調查,什么時間調查、調查什么內容,很多獵頭公司做的五花八門,一些不專業(yè)獵頭公司提前調查損害了候選人利益,有的獵頭公司與候選人合伙做假,損害客戶公司利益。
一、專業(yè)背景調查應該什么時間進行?
一些客戶在面試后的“準備期”就要求獵頭公司對該候選人進行背景調查,這是客戶公司“不專業(yè)”的表現(xiàn),專業(yè)獵頭必須拒絕并說明原因。一旦進入背景調查,即候選人準備離職的信息就在候選人現(xiàn)公司公開了。如果客戶公司最終因各種原因沒有發(fā)出OFFER,就等于將候選人放到火上烤了,這無疑嚴重損害的候選人利益。作為專業(yè)獵頭公司,一手托著客戶,一手托著候選人,必須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(tài)度,公平、公正對待雙方,而不是偏袒一方。OFFER,是客戶公司的“承諾”,即:我們公司接受候選人到我公司擔任某某崗位,包括入職時間、薪資待遇等約定均具備了法律效力,如果候選人離職而甲方公司卻未能接受候選人入職,或薪資有變化,候選人可以通過法律途經要求客戶公司賠償。所以,獵頭公司做背景調查,必須在客戶公司發(fā)出OFFER之后進行。
有人問:那如果背景調查發(fā)現(xiàn)候選人提供的簡歷與真實情況有出入怎么辦?根據相關法律及行業(yè)通行的做法,甲方公司在OFFER中會有明示:“如果您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、學歷、過往履歷存在明顯瑕疵,或未能按規(guī)定時間入職,本《錄用通知書》即告廢止?!?/span>
二、獵頭公司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應包括哪些內容?
原則上講,獵頭公司提供的背景調查報告僅包括“三加一”項內容:
1、身份核查、學歷核查
身份查核即查尋此人身份證號碼與本人是否相符,以及是否有犯罪前科;學歷核查即查尋學歷真?zhèn)巍L貏e說明,按我國目前的學歷查尋系統(tǒng),海外留學學歷,第三方是無權查尋到的,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護照到教育部批準的46家認證機構查尋。
2、最后一份職業(yè)履歷的真?zhèn)魏瞬?/span>
有個別客戶要求獵頭公司提供候選人從大學畢業(yè)起,一直到最后一份工作十幾年的履歷背景調查。如果遇到這樣的客戶,你最好告訴他,請他們再支付年薪的5%作為背景調查費用吧!以我國職業(yè)經理人平均2-3年跳一次的情況,如果調查候選人10年以前的公司,有的公司已經不存在,或所有的員工檔案都沒有了,能找到知曉該候選人當時工作情況的人,可能只有原公司老板一人了!
3、同事的綜合評價
中國有句俗語:一個人說你有問題,可能是他有問題,二個人說你問題,也可能是這二個人有問題,如果三個人都說你有問題,那么,你一定有問題。所以,同事評價我們一般調查2-4人即可,最好是有上級、有平級或下級。跳槽求職獵頭搭橋靠譜嗎?
綜合評價一般也只需要了解三項內容:工作業(yè)績、同事關系以及有無重大過失,或是否在公司受過處分。如果二、三位曾經同事對候選人的評價口徑基本一致,那么,就基本可以確定這位候選人的評價是客觀的。
4、商業(yè)背景調查,這屬于“加一”的調查
對于VP以上級別或有過創(chuàng)業(yè)經歷的候選人,要做“加一”的商業(yè)背景調查。即候選人是否有過嚴重的商業(yè)欺詐、違約情況發(fā)生。匯才獵頭2012年為北京某通信公司推薦的一位年薪百萬的CTO,雖然客戶沒有要求,但我們還是做了“加一”的商業(yè)背景調查。通過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該候選人投資了一家公司,法人是他弟弟,但他本人是實際投資人。而且,其業(yè)態(tài)與客戶公司的業(yè)態(tài)有部分重合。我們將此情況寫在了《候選人背景調查報告》。出現(xiàn)了這種情況,是否繼續(xù)錄用該人選,由客戶公司自己決定,但提供候選人真實的商業(yè)信息,是獵頭公司應盡的責任。后來,客戶公司感覺不合適,放棄了錄用。
同樣的事例又出現(xiàn)在2014年5月份,匯才獵頭給某影視上市公司推薦的一位新媒體事業(yè)總經理人選,也在“加一”的商業(yè)背景調查中出現(xiàn)了同類情況,但這次客戶公司卻采取了另一種方法,直接將候選人的公司收購了。